2011年11月6日 星期日

百喻經~ 91、貧兒欲與富等財物喻

    昔有一貧人少有財物。見大富者意欲共等。不能等故。雖有少財欲棄水中。傍人語言。此物雖鮮可得延君性命數日。何故舍棄擲著水中。世間愚人亦復如是。雖得出家少得利養。心有悕望常懷不足。不能得與高德者等。獲其利養見他宿舊有德之人。素有多聞多眾供養。意欲等之不能等故。心懷憂苦便欲罷道。如彼愚人欲等富者自棄己財。
譯:
    從前有一個窮人,略微有點錢財。他看到大富翁們,總想也能同樣富足。由于不能同樣富足的緣故,他氣得想把這一點錢財,都扔到水里去。 旁邊的人告訴說:“這點錢財雖然很少,但總還能供給幾天活命。干嗎要把它扔到水里?”
喻:
    世間的愚蠢人也是這樣。一個人出了家,略微得到了一點利養,心里存了一種奢望,總是感到不足,不能跟品德高的人同樣受到大家的尊敬供養。他看到有名望的耆宿、有德的人,一向享有很大的聲名,受到許多信眾的尊敬供養,心里總想跟他一樣。由于得不到相等的待遇,所以心中憂愁煩悶,就想不再修持。這正像那個窮人想和富人攀比,辦不到就氣得連自己一點錢財也要扔到水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