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之世,有一山羌,偷王庫物而遠逃走。爾時國王遣人四處推尋,捕得將至王邊,王即責其所得衣處。山羌答言:“我衣乃是祖父之物。”
王遣著衣,實非山羌本所有故,不知著之,應在手者著于腳上,應在腰者返著頭上。
王見賊已,集諸臣等共詳此事,而語之言:若是汝之祖父已來所有衣者,應當解著,云何顛倒用上為下?以不解故,定知汝衣必是偷得,非汝舊物。”
借以為譬,王者如佛,寶藏如法,愚癡羌者猶如外道。竊聽佛法,著己法中,以為自有。 然不解故,布置佛法,迷亂上下,不知法相。如彼山羌,得王寶衣,不識次第,顛倒而著, 亦復如是。
譯:
古老的時候有一個野人,潛進王宮,在國王的衣庫里偷了一些衣服,出來后就逃到很遠的地方去。國王在發覺被偷了東西以后,就命人到各處去搜查,終于把那野人緝捕到案,當審問時,這個小偷不承認那些衣服是從國王這里偷去的,說是他的祖父留傳下來的遺產,國王就命令他將那些衣服穿起來,那個野人不知道衣服怎樣穿法,把本來應當穿在臂上的,他穿到腿下去,應當穿在腰上的,穿到頭上去。國王就判斷說:“你都穿錯了,這就證明這些衣服不是你祖父留給你的;何況這些都是國王和官吏穿的衣服,你祖父是不會有的。”那野人無話可答,不得不俯首承認。
喻:
外道利用和盜竊佛教的教義,作為他們自己所有,但因不明白佛法的真義,偷了去也不會用,弄得顛顛倒倒,不倫不類,結果還不是暴露他們的本質來!